DDGS进口流程
注意事项:
1. 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境外贸易商申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进口])》的办理。
办理条件:
(1)《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登记表》(用作加工原料 )
(2)农业部颁发的境外研发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进口)》(影本)
(3)进口过程中的安全控制措施说明
办理程式:
(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申请人报送的《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登记表》(用 作加工原料 )及其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
(2)专家评审。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办理批件。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审查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後办理批件。
承诺时限: 在受理後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全评价,安全评价後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
收费标准: 3000元/个
2. 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批准档)》 的办理
办理条件:
(1)申请人应为境内公司
(2)需报送以下材料 :
a)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申请表》
b) 标签式样或其他说明文件
c) 标识说明(如标识大小、尺寸比例、颜色、在产品包装上的部位、牢固度、附着力等)
d) 运输过程中标识使用说明
e) 农业部颁发的境外贸易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进口]和相关批准档(均为影本)
f) 其他相关批准档(如品种审定证书、农药登记证、肥料登记证、新兽药证书及其生产许可证书和经营证书, 均为影本)
g) 申请人应当在报检後30日内,向农业部报送《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境资讯回馈表》,并於有效期後30日 内将未使用的进口标识退回农业部。
办理程式:
(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申报单位报送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 并进行初审。
(2)专案审查。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3)办理批件。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审查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後办理批件。
承诺时限: 20 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3. 进口贸易术语CFR的权责划分
买卖双方基本义务的划分
按国际商会对CFR的解释,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概括起来,可作如下划分:
(1)卖方义务
a) 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b) 签订从指定装运港承运货物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运输合同;在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港口,将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後及时通知买方。
c) 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风险。
d) 向买方提供通常的运输单据,如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讯,则所有单据均可被同等效力的电子资料交换(EDI)资讯所代替。
(2)买方义务
a) 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及过境费。
b) 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後的一切风险。
c) 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d) 支付除通常运费以外的有关货物在运输途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包括驳运费和码头费在内的卸货费。